房署疑隱瞞維修責任

【專案組報道】租置屋邨鴨脷洲利東邨,有兩條深藏在政府斜坡的食水及鹹水喉管,去年及今年初有兩米喉管突然爆裂。該屋邨法團指房屋署在賣樓前隱瞞有兩條喉管存在,直到爆喉才告知要由業主維修,水務署聲稱只管水掣不管水喉,近百萬元維修費要一眾小業主承擔。有南區區議員批評房署有心欺瞞小業主,擬發起遊行向特首辦投訴。

賣樓前沒有提及喉管

該兩條食水及鹹水喉管,埋藏在利東邨東安樓旁斜坡內,斜坡上半截由水務署管轄,下半截則歸利東邨業主立案法團管理。但法團主席李林慕琼不滿地說,房署在○四年底賣樓前有告之一些公眾地方須由業主維修,但沒有提及兩條喉管,加上房署當時提供的售前維修名單,亦沒有列出兩條喉管,故房署須負維修責任。

南區區議員黃志毅及張少強均批評房署有心欺瞞小業主。黃志毅稱,現時食水及鹹水喉管只是兩米爆裂,已需要近百萬元維修費,萬一兩條各長五十米的喉管全部爆裂,維修費估計達五千萬元。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屋邨公用地方與設施的管理及維修責任詳載於地契及大廈公契內,售樓概要不可能涵蓋所有地契及大廈公契內容,不過,購買人士可透過委託律師了解該有關文件。水務署稱,據政府及房委會於○四年十二月所簽訂的鴨脷洲內地地段133號租契,有關水管由承租人(即利東邨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及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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