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財,有主動,也有被動。
主動破財比被動破財的功效高無數倍。主動破財,而且不計回報,功效就變成功德,如果主動破財,不計回報,而又不讓人知道,就是積陰德,這樣的破財,包括慈善捐獻,幫助別人,無論善款用作幫助殮葬、醫療、教育、救災、撫恤孤寡或其他用途,積了功德自然有好報。
把破財提升到布施善財,種了善因,有兩個結果:一是好人一生平安,無災無難,破了財,把災難化解於未發生之前;二是日後即使遇上災難,上天會幫其消災解難,把災難的影響減到最低。
破財擋災是一種道義,道是道德,義是仁義,必須在奉公守法的大前提下進行,如果,確實有違規犯法而被判罰款,甚至抄家,這就不能算是破財擋災。如果,在違規犯法之後,企圖或意圖用錢去消災解難,那就罪加一等,可能觸犯賄賂的刑法。如果企圖或意圖用錢去雇用兇手去阻擋不利於自己的事情發生,這當然更不能算做破財擋災。
符合道義的破財擋災,又分為兩等。上等的是,發自真心,也就是善心;次一等是,從算命占卜預測獲得提示,將可能有災禍,才啟動善念。
算命占卜預測所提示的災禍,還有一種叫「血光之災」,古時所指的大多數是身體意外受傷。現代人,如何理解和化解「血光之災」呢?明天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