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互聯網25年

1989年3月,英國電腦工程師Tim Berners-Lee發表了一份電腦資訊管理的構思(當年他才33歲),這就是後來互聯網的藍圖。

第一次接觸「網」,是在美國讀大學3年級,那時的女友在香港,我幾乎每天寫信給她,更花費巨額長途電話費來維繫感情。

一天,同室的香港同學跟我說:「還寫信?」然後,他帶我到學校的電腦室,即席示範如何向他的女友「發電郵」,還說:「她已經收到了。」

我一萬個不相信:「怎可能?」才不到30秒,便收到他的女友從香港而來的回覆。

我二話不說,馬上開了一個免費的Hotmail帳戶,還馬上打長途電話給女友,告訴她這項我認為是史上最「石破天驚」的發明。

往後的日子,不用我多說,互聯網以光纖的速度與人類生活結合。20多年後,87%的美國人有使用互聯網,絕大部分人更說,寧願捨棄電視或手機,也不願放棄上網。

君不見飛機上的人大都「周身唔聚財」嗎?皆因沒有了網絡,大家的日子彷彿不懂怎麼過。

執筆當日,手機的網絡突然故障,無法上網,當時約了一大班友人晚飯,大家本來正在WhatsApp群組裏互通各餐廳的等位狀況。網絡失靈,頓時大感茫然,一時之間也不知如何是好。

偶然也會想起還未有網絡的日子,我們的生活彷彿簡單和純真一點,又好像沒有今天那樣忙碌。但若說想返回那些日子,只會是騙你。假如生活裏沒有電郵、WhatsApp、面書、「.com」、「小米」等等由互聯網衍生的「產品」,我們的日子將會變成如何?當然不會死, 不過,肯定是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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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恒•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