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真是香港人的歌神,關於他的一切,大家都很着迷,那管他願意不願意,近日網上便瘋傳一篇關於他的文章。
某著名女作者撰道,在倫敦機場看到一堆香港人碰見陳奕迅,當中一名少年在父母慫恿下要求他簽名,他簽了,當少年拿出相機要求拍照,陳奕迅雖搖頭拒絕,卻主動跟少年握手。這個時候其他群眾情緒失控地撲過來,很多人不問一句就拿出手機拍拍拍,陳奕迅只能任人魚肉……
其實,今年初,我在京都也碰上陳奕迅。
話說我到車站送別朋友後獨自回到酒店,甫踏進酒店大堂,眼前正是陳氏一家三口,他們站在接待處與酒店總經理談話,很顯然剛剛辦理退房手續,準備與總經理道別離開。陳奕迅警戒性很高,我一出現,他即看我一眼,已知道我是香港人,我惟有對着他笑一笑,路過時拍一拍總經理的肩膊,便跑上升降機返房。
1小時後,我跟總經理喝下午茶,他說:「你為甚麼跑得那麼快?陳奕迅是拿着你以前撰寫的旅遊指南遊覽京都,你剛出現時,我告訴他你就是該指南的作者,他說想跟你說話,你卻轉眼間消失了。你為何不走慢一點?好讓我叫你回來啊!」唉,應快不快應慢不慢,機會就錯過了。
也許我太自負,或者太過怯懦,我寧願走得遠遠,也不想打擾別人。他是明星,卻也是人,與我們一樣,有權隨心寫意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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