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起床,仍記着昨天那3歲小孩在被問到「食咗飯」與「食完飯」有何分別時多興奮的表現便大笑出來。我一面剃鬚一面想,喀嚓一聲,鬚刨停了,換過電池,不一會再停,於是,我便把它扔掉。我連忙對着垃圾桶自言自語說:「執番舊電好喎。」一說完,隨即想起前一晚跟友人在面書‥‥‥
友人跟我討論「好‥‥‥喎」結構,我則提出「‥‥‥好喎」結構。例如「好執番啲玩具喎」、「執番啲玩具好喎」。我們只是各自提供語料,但找不到解釋。我在取回舊鬚刨電池之後,寫下這兩句:「執番舊電好喎」、「好執番舊電喎」。我在房子裏踱來踱去,反反覆覆,終於有點眉目了。
如果自己想慨嘆一番,自說自話,「執番舊電好喎」會較好。但要是責罵、埋怨提醒別人,似乎「好執番舊電喎」較好。換言之:
(1)執番舊電好喎—可以跟自己說、可以跟別人說。
(2)好執番舊電喎—不可跟自己說,只能跟別人說。
又例如,還有2小時才上課,我自言自語會說:「瞓番場覺好喎」,而不說「好瞓番場覺喎」。
自己日常講的話竟然這麼難明,可是10歲小朋友的說話也不見得易明。我的學生在音樂考試中負責把外籍考官的說話解釋給考生聽。有一次,他告訴10歲的考生,考官將會問他連音跳音的變化和速度的變化,之後考生說:「咁呢,係依家答定一陣答?」我學生呆了,心想考官還未問,答甚麼呢。他保持禮貌說:「一陣聽完先答。」跟10歲小孩對話,與銀行職員給老人家解釋的情況相似,例如:「婆婆,想申請攞$6,000,首先要填好份表格。」婆婆說:「咁填好,係咪即刻有得攞o架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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