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合約婚姻

常常在報章上看見一些外國的富豪為婚姻訂下合約,比如說,離婚時女方不得分男方一半的家財、結婚不超過3年便離婚、女方只能得到某個限額的贍養費、每生一個孩子女方便可得到某個銀碼的獎金……沒想過,同類型的事近日竟發生在我的朋友身上。

聽到男人向女人提出「合約婚姻」的要求,我唯一的反應便是張大嘴巴。因為真的沒想過會有如此的事發生。因為男人的老爸給了他一個婚姻限期,要是他在年底也不結婚,老人家便會為兒子找一個在他心中認為是理想的媳婦。

其實這一年裏,男人已十分落力找對象了,可惜脾氣太差的他,每當遇上合適的人選,愈心急便愈易發脾氣,結果把很多女人嚇走了,現在唯一剩下沒有走的只有女人。

男人也知道因為女人還沒有愛上他,所以對他做的事沒有太大反應;但她又是他心中的人選,所以便向女人提出了「合約婚姻」的要求。一旦婚後她遲遲還沒愛上他,又或是受不了他的壞脾氣提出離婚,她便只能得到某個數目的離婚費。

現在女人還沒作出決定,只不過,若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想我是不會接受的。直至現在還不結婚大抵都是因為害怕離婚,試問又如何接受為離婚而作打算的「合約婚姻」呢?別說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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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佩瑚•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