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筆起:青年組表現(演講評判點滴3之2)

今天續談演講比賽青年組,題目是「To stir people towar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permanent and everlasting peace」。有人以911恐怖襲擊為例,帶出奧巴馬擊斃拉登需要運用非常手段,正當參賽者把觀眾、評判引入Stir People的論述時,中間卻殺出自己在上海給酒徒闖進其酒店房間一事,例子顯然跟「攪動和平」扯不上關係,卻把觀眾、評判從主題裏拉出去。

有人洞悉要讓觀眾留下深刻印象,令觀眾記着自己的重點,就以H、R、M代表人權(Human Rights)、宗教(Religion)和金錢(Money),來解釋引起戰爭的三大元兇,正所謂成也在此敗也在此,接着仍以此三字母作為攪動人們爭取和平的手段,抓緊人權、宗教、金錢不就是可以抓緊和平嗎?能夠前後呼應,緊握Stir People、Peace這兩大重點,恭喜你,你獲得青年組冠軍,將代表香港參加國際青年商會亞洲總會比賽!

簡單來說,演講者沒有讀懂觀眾的預期,內容充斥着不相關或相關度不高的例子,以致未能緊扣主題。其實,演講跟日常會話一樣,有說話人(演講者)和聽話人(觀眾),在上世紀70/80年代,哲學家及語言學家Grice、Sperber-Wilson等人研究對話、溝通的規律,發表了語言合作論(Cooperative Principle或Relevance Theory),其中一項規條指出,回應對方問題時,要考慮對方背景,提供相關資料,資料不能過多也不能過少。

例如老婆問老公昨晚往哪裏去,假若老公答上街去,資料如此單薄只會引起猜度,誘發更多問題;又如老公答道,昨晚返回沙田忠民大學書院道蓬敬熹樓14樓1室,資料雖然詳盡,但精確得太過分,惹人懷疑另有企圖。資料孰多孰少,必須洞悉聽話一方的背景來決定,不然便給對方不合作的感覺。

明天輪到公開組出場。(本欄逢周五、六、日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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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偉豪‧大學教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