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在新屋飯廳裏的是一列射燈。不知從哪裏看過關於皮膚的報道說,射燈的威力跟太陽差不多,如果長時間在射燈下,會導致跟曬太陽差不多的效果,而令我最關注的是雀斑問題。所以我早已對這列射燈看不過眼,湊巧在買餐枱椅的時候經過燈飾店,便順道選了一盞合心水的吊燈回家,這天的噩夢便正式開始了。
世上最笨的女人,應該是逞強的女人吧!明明是不懂得的東西,千萬別以為單是看說明書便可以做得到。
即使可惡的售貨員如何告訴你這一切是多麼簡單的事,也不要相信,因為她的責任只不過是賣貨,只要貨品出門,其後發生的所有事都與她無關。
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聽從售貨員的話把吊燈搬回家後,便擔起了換燈這看似簡單、原來是十分艱難的工作。
從把射燈拆出的一刻開始,我已後悔了。為甚麼從前看見A先生所做的一切,換到我手上竟然會這麼困難?
然而,把燈拆了一半吊在半空,又不得不把整個過程完成,於是便只好硬着頭皮,看着那比在中環地鐵站看見的路線圖還要複雜的安裝說明書,最後花了四小時終於把新吊燈安上了,當然是好事,但整個身軀都痠痛起來,手指頭有不少地方都被刮傷了,便令我感到得不償失。
做女人,真的別逞強!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