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監管局宣布,第四階段的保費徵費率由4月1日起調整,從每保單年度保費的0.085%,調升至0.1%的目標水平,當中人壽保險保單徵費上限為100元,一般保險保單則為5,000元。
保監局指出,除再保險保單、海運、空運、貨運業務等獲法例豁免的保單外,保費徵費適用於所有新做或現行的人壽保險,以及旅遊保險、汽車保險、財產保險及家居保險等一般保險保單,投保人在繳付保費時,須同時繳付保費徵費。
保費徵費設有上限,整付保費或年度化保費10萬元或以上的人壽保險保單,以及每年保費500萬元或以上的一般保險保單,只須繳付徵費上限。
有關的保費徵費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循序漸進方式增加,首階段徵費率為0.04%,其後每年逐步上調至0.1%目標水平。第二、三階段徵費率分別為0.06%及0.085%。
當局早前透露,新一財年預算總營運開支約5.4億元,按年提高約17%,當中部分資金用於恢復公幹行程,受保費徵費率上調所帶動,預期新財政年度的總收入近4.8億元,按年升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