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金融監管從嚴!國務院一聲令下,將金融控股公司納入審慎監管框架。就此,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提出,需要完善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及問責制度,並加強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企業及基礎設施,直言市場紀律、破產威懾和懲戒機制尚未真正建立,以致金融監管和風險處置中的道德風險問題仍然突出。
他表示,在一段時間以來,金融風險成為重大風險之一,須從3方面改善:事前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及體系,以防範事件發生;事中則要壓實股東、各類債權人、地方政府及金融監管部門責任;至於形成重大金融風險後,須向相關機構、部門及地方政府問責及進行嚴懲。
事實上,內地多位具有影響力的財金界人士,近期也嚴詞促請當局加強監管金融科技企業。
中國財政部前部長樓繼偉表明,倘若單一數據金融平台佔有過大的市場份額,或導致大量信貸壞帳,建議讓多家平台按同樣條件從事類似業務,形成市場競爭。
中國銀保監會副主席曹宇亦稱,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前提下進行,創新將以能否有利於支持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作為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