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上市委員會譴責中國再生醫學(前稱中國生物醫學再生科技,08158)未能就貸款事宜遵守上市規則有關披露、股東批准及預先諮詢港交所的規定;同時並譴責及批評該公司12名現任及前董事。
港交所指,該公司核心業務為醫療產品研發及分銷,並不包括放債業務。公司一五年三至七月,完成三次股份配售共籌15.49億元,所得款項擬主要用於主營業務活動及一般營運資金。
然而,該公司被發現在一五年三月至八月期間,先後授出19筆貸款(總額逾13.18億元),全數來自配售所得款項。該等放債活動並非公司正常及一般業務範圍,之前也從未進行有關活動,公司授出該等貸款前並未向股東披露亦未獲股東批准。
直至一五年十二月底,上市部審閱該公司截至一五年十月底止的中期報告,報告中披露逾12.41億元的應收貸款,上市部才得悉該公司授出貸款之事。
上市委員會認為上述違規情況嚴重,包括配售所得款項更改用途未向股東及市場公布、未獲董事會同意或追認批准、是在未進行適當盡職調查下作出,以及不符合有關披露及股東批准的規定,亦使公司面對無法收回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