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Talk:串流音樂經營受困版權

音樂串流平台興起,嚴重衝擊實體唱片銷情。但串流平台就算做大也不易經營,不時就版權費問題與唱片公司周旋。

去年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現代化音樂法案》(The Music Modernization Act,MMA),修訂當地版權法第115條,如簡化音樂版權授權流程,讓創作人更易在網上串流平台中賺取收入。

原以為法案會緩和平台與音樂人的關係,但上星期Spotify、Google、Pandora和Amazon分別提出訴訟,反對美國版權版稅委員會(Copyright Royalty Board,CRB)上調版稅費用,只有Apple Music不提出反對。

版稅上調 影響收入

CRB上月提出新版權費,包括表演權和機械權版稅從總收入押取12.3%,佔總內容成本23.1%。這決定是基於CRB去年一月的建議,未來五年內串流平台需向版權方支付43.8%版稅,即二○二二年版稅支出佔總收入由10.5%增至15.1%。

串流平台跟版權人分成的方式,根據播放次數收費,每年按消費物價指數(CPI)決定來年的定價方式。去年CRB定下每次非訂閱和訂閱服務的版稅,分別0.0018美元和0.0023美元。

英國記者David McCandless公布截至去年三月的資料,發現不少串流平台付給版權人的分帳還未達到CRB要求。如Pandora、YouTube支付每次播放版稅不足0.0018美元。

無論數據或官司反映,版權方為創作人爭取更高收入,串流平台則盡可能壓低成本。自從串流平台興起,雙方愈見分歧。歌手Taylor Swift曾因不滿Spotify提供免費試聽服務,一怒之下將所有專輯全線下架。音樂公司Wixen在一七年控告Spotify未經授權使用旗下歌手歌曲。

即使分歧再大,雙方關係漸變互惠互利。音樂人過去賴以維生的唱片市場萎縮,串流平台取代成主流。但串流平台競爭激烈,音樂不夠多會流失用戶。

艾雲

在財經界打滾多年後,投身資訊科技行業成為i世代。

作者:艾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