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公司業績外洩 誰是輸家?

三月初發生了上市公司業績外洩的事件。一家手遊股未公布全年業績之前,所聘用的公關公司提早在早上,於其管理的網絡平台披露全年業績,若干香港媒體也有刊登。公司管理層知悉之後,立即在當天上午十一時四十七分向聯交所申請短暫停牌。

股價隨消息大幅波動

不過,停牌前的早上交易時段,公司股價曾被炒高2.4%。雖然業績理想,但在分別刊發澄清公告及全年業績公告後,復牌股價反而下挫逾一成。

今次業績外洩事件誰是誰非很難作出判斷。但根據《上市規則》第13.45條規定,公司必須在刊發全年或中期業績前,董事有責任確保所有敏感資料保密。即使公司在業績公布後發布公關訊息、新聞發布會直播或召開業績公布記者會,公司必須將業績公告上傳到港交所「披露易」網站,才可以公開披露相關財務及業績訊息。

今次事件觸發公司需要停牌,但業績外洩令部分投資者偷步獲利,對其他投資者出現不公平的現象,尤其是復牌後股價大挫,導致有股民蒙受損失!

恐損港金融中心地位

《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內幕消息須以公眾能平等、適時及有效地取得的披露方式作出,業績外洩嚴重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無論公司或股東都是受害者。雖然責任大多歸咎於一些外聘公司,例如財經印刷公司或公關公司,或協助公司發布業績的財經網站、報章或其他渠道等,但公司都必須有一套嚴密的監控措施,應該如何發布相關業績訊息。

根據《上市規則》第2.07C條規定,上市公司必須通過聯交所「披露易」網站去刊發業績公告及通函,證監會也曾在一六年三月發出企業規管通訊,要求上市公司以其他渠道發放公司公告或業績,都必須與「披露易」同步,否則就視為違反上市規則及證券條例。

監管機構須嚴正處理

如何加強業績及敏感資料包括內幕消息的保障,內部監控的角色非常重要,無論是公司本身或外聘第三方,純粹簽署保密協議是不足夠的。

因為現時資訊科技黑客當道,黑客入侵也很容易盜取相關業績敏感資料,然後作出不合法的披露。因此無論公司內部監控或資訊科技的保安系統,公司也需要大大提升其企業管治質素。

此外,一些公司在多個地方上市,內幕消息披露及業績披露必須同時進行,又或者例如母公司在美國上市,子公司在香港上市,因時差問題,或者公司同時有A股及H股在內地及香港上市,也會出現披露時間不一致的情況。

如果在內地或美國刊發了內幕消息,但香港未能及時刊發,需向聯交所申請停牌,因此無論證監會或聯交所作為規管上市公司的監管機構,必須嚴正調查業績外洩原因,適當的時候對上市公司或外聘機構作出警告或者處罰,以保障股東及投資者的權益,否則輸家將會是整個香港!

賴錦權

香港上市公司公司秘書、大學碩士課程兼任講師

作者:賴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