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過去六年對違規者的總罰款金額高達9億元。單就今年該會重罰投資銀行及基金的成績亦相當可觀,估計罰款額高達兩億元,當中被罰更不乏高知名度的對象,包括「國際大鱷」索羅斯的公司。
事實上,為加強打擊市場違規行為,證監會兩年前成立由中介機構部、企業融資部及法規執行部三大部門主管聯手組成的跨部門小組(ICE),直接向該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匯報。
經過兩年,證監會在嚴打金融中介機構方面開始步入成熟期。單單今年三月份,該會便重拳處罰三家中外資大行。其中,瑞銀集團(UBS)在其提交予美國證交會的年報中透露,該集團遭香港證監會禁止未來18個月擔任香港市場新股(IPO)保薦人,除此之外更被罰款1.19億元。相信是今年被罰得最重的金融中介機構。
其餘兩宗受處罰的中介為德意志銀行及德意志證券亞洲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里昂證券。前者因違反監管規定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830萬元,後者因內部監控缺失遭譴責及罰款900萬元。
此外,證監會查處違規活動的矛頭亦直指基金界及本地券商。當中,索羅斯於一○年在港設立旗艦索羅斯基金管理(香港),當時即為市場高度關注。不過,該基金一五年因沽出長城汽車(02333)時出現內部缺失而「沽凸」,以致出現無抵押沽空的情況,至今年十二月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150萬元。
此外,今年九月底的政府憲報顯示,證監會為維護投資大眾利益,凍結包括朱李月華旗下金利豐證券、中南金融,以及滙豐金融證券(亞洲)的個別客戶資產,禁止有關經紀行在未得證監會事先書面同意下,以任何方式處置有關客戶(一名上市公司主席)帳戶內的任何資產,以總值101.68億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