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劃一銷售複雜產品規定

香港證監會發表有關非網上銷售複雜產品的諮詢總結。根據有關規定,中介人需確保複雜產品的合適性,而客戶需獲提供產品資料和警告聲明,修訂將於明年四月六日生效。

非網銷中介人須評估合適度

在非網上環境下銷售複雜產品,包括當銷售是透過與客戶進行面對面、電話或其他互動溝通的方式來完成。中介人應參照由證監會刊發有關如何確保產品合適性責任的指引。有關額外保障措施規定與將要就在網上平台分銷複雜產品而引入的保障措施相同。

證監會副行政總裁兼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表示,劃一規定中介人在銷售複雜產品時須進行合適性評估,使網上及非網上的規定保持一致。此舉確保公平的競爭環境,為客戶提供更妥善的保障及避免監管漏洞。

證監會在今年三月二十八日發表有關《網上分銷及投資諮詢平台指引》諮詢總結及適用於複雜產品的非網上銷售規定的進一步諮詢。

諮詢期已於五月二十八日結束,共接獲8份意見書,其中4名回應者支持將額外措施應用於複雜產品的非網上銷售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