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Apple Inc.)與三星電子就智能手機專利的「世紀訴訟」,纏擾達七年之後有新發展,美國聯邦陪審團周四裁定,三星因侵犯Apple的iPhone三項外觀設計專利,包括手機的圓角、正面的邊框及用家看到的圖標格子,以及兩項實用專利,需要額外賠償1.4億美元,令總賠償金額增至5.39億美元(約42億港元)。
Apple於裁決後發表聲明,指此案重點不是金錢;三星則表示會考慮各方案,令結果不會阻礙創新及公平競爭。三星周五股價先跌後反彈,早段曾跌1.17%,收市倒升2.53%,報5.07萬韓圜,Apple周五早段報188.74美元,升0.31%。
Apple一一年向三星提出侵權訴訟,據當時法院文件顯示,Apple已故創辦人喬布斯曾接觸三星,表達三星Galaxy手機抄襲iPhone的憂慮。之後,他誓言向三星發動「熱核戰」(Thermonuclear War)。
三星一二年已被裁定侵權,當時三星認為僅應賠償2,800萬元,但Apple則要求賠償10.5億美元,其後三星不服上訴挑戰賠償金額。不過,對Apple及三星而言,5.39億美元非大數目,僅佔Apple今年首三個月的3.5日盈利,而三星每日從銷售流動設備賺3,890萬美元,意味只需約兩周便可付清對Apple的賠償。
事實上,當一二年Apple獲判勝訴後,行政總裁庫克稱訴訟在於價值,因為Apple多次要求三星停止抄襲不果後,才不願意地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