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視野:獨角獸中港同步上市難成事

作為一家知名的獨角獸企業,小米的IPO上市受到中港兩地市場關注。港交所(00388)與中證監也先後向小米伸出了橄欖枝。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小米H股、A股兩地同時上市的消息在坊間不脛而走。不過,從三月三十日中證監發布的《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的相關內容來看,小米H股、A股兩地同時上市或已不可能,小米最有可能的上市方式是先H股後以CDR的方式回歸A股市場。

未解決發A股問題

從港交所來說,在接納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背景下,小米發H股是不存在問題的,這也是港交所期待的事情。但就A股發行來說,「若干意見」還沒有解決小米發行A股的問題,只能提供CDR的方式讓小米回到A股市場。

從內容看,「若干意見」改革步伐確實很大,解決了紅籌公司回歸A股的問題。紅籌公司既可以發行CDR,也可發行A股。但對於註冊地在內地的公司,除了放寬盈利要求之外,仍然需要遵守現行的法律法規。如此一來,小米發行A股上市暫時成為一種不可能。

「若干意見」給試點企業開出的門檻並不低,符合國家戰略、具有核心競爭力、市場認可度高,屬於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

當中主要包括:已在境外上市且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的紅籌企業;未在境外上市,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且估值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或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的技術,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的紅籌和境內企業。

小米藉CDR方式回歸

小米顯然是滿足上述要求的,然而,小米的註冊地是在北京,必須遵守內地法律法規,所以,小米雖然符合試點企業條件,但還不能直接發行A股上市,而只能發行CDR,這也意味小米H股、A股同步上市已成為不可能。

這種現象的出現,反映出A股制度設計上的扭曲。不過,隨着內地《證券法》與《公司法》的修改,這種扭曲現象會逐步得以修正。屆時小米直接發行A股就會成為一種可能。

從目前來說,小米發行A股還必須暫緩。這種情況對於港股來說反倒是一件好事,這樣一來,類似於小米這樣的企業,就可以安心地先發行H股,然後以CDR的方式回歸A股。

獨立財經評論員 皮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