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tup新鮮人:口密是商業「潛守則」

最近公司鎖定了一批目標客戶,而他們行頭不大,行家幾乎都互相認識,對我來說有一件事就要小心處理。

無論最終是否取得生意,但每次與潛在客戶時聽到他們真正面對的問題和需求,讓我們要調整產品和公司的策略。

員工合約有保密條文

會面時客戶少不免會提供一些資料和想法,甚至他們的一些未來部署。聽得多了,口密便成為我們的一大守則,同時也要求員工口密,甚至在聘用時的合約加入保密條文。

坦白說,沒有客戶要求我們這樣做,不過,客戶少不免會擔心。為了讓我們真的聽到他們的需要,真的可以讓他們託我們去做事,我覺得必須要讓客戶對我們有信心,當他們可以在他們的需要和處境上暢所欲言,我便有更大機會提供合適的服務和產品。

無可否認世界上總有一些以「賣秘密」維生的人,他們往往將一些很少人接觸到的資訊或商業秘密作為籌碼到處交換。你可能會問我,若有客戶希望我用別人的商業秘密來交換一紙合約又如何?你來找我談談就知道。

大健

大學畢業後當上財經記者,之後轉戰投資銀行。曾說永不創業,畢竟並非做老闆的材料,現在竟創立科技顧問公司。

作者:大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