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看風雲:同股不同權是新鮮事物嗎?

香港近年都追隨簡單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若以股票術語來比喻,應該是同股同權。但環顧世界的政治體系,英國有上議院和下議,美國則有參議院和眾議院,基本上一個是為精英發聲,而另一個則是為基層捍衞權益,幾百年前英美國家也用同股不同權的概念治理國家,香港已因循用行政會和立法會不無二至。

近年的第四代工業革命,以知識和新經營模式為本,遠較傳統以資本和生產設備為主的時代有別,人才至係骨幹。始創人的視野和一般股民肯定有別,股民會以盈利為最主要考慮業績的標準,但在互聯網世代可能講的是布局。

最近港交所(00388)為上市改革作全面諮詢,並加了「創新板」,可享同股不同權的優待以迎合市場所需。由於香港金融市場的保守,默默將為數不少潛力極大的科網股拱手相讓給美國納斯達克,包括阿里巴巴、陌陌、京東和唯品薈。

金融創新應與時並進

為甚麼這些股票不能在港上市?答案是香港要爭取絕對公平──同股同權。倒過來說,若我們事先作嚴重聲明這些股票因前述原因而作同股不同權,股民考慮清晰才作投資,猶如玩「笨豬跳」也要簽生死狀一樣,後果與人無尤,筆者相信上述股票肯定喜歡在香港上市遠較在美國上市。

廿二世紀除互聯網和生意模式需要新思維,金融也何嘗不是,何況在八、九十年代為公司有絕對控制權也有A、B股的設計,如怡和、會德豐(00020)、連卡佛和太古都有A股(00019)同B股(00087)。怡和因遷冊新加坡而消失了,現還有太古A和太古B。

AB股制度於八九年取消,即制度早已有之但被取消而已。現時看的是話事人有沒有氣魄和視野,帶領香港金融創新,把香港股票市場做大做強。

資深測量師江西財經大學客座教授 邵志堯(作者為註冊持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