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A股仍處震盪調整中,市場瀰漫低落與失望情緒,不少業界和投資者把導致市場這種現象,歸咎於最近金融監管當局連續頒布的監管禁令及金融去槓桿加碼,比如銀行業委外資金紛紛被贖回導致股市資金收緊;同時,市場又不斷傳出樓市調控加碼、三個月期國庫現金定存利率上行、中證監通報六宗監管案例等負面消息。這一切都被認為是導致A股市場出現震盪調整的導火線。
在筆者看來,金融監管當局出台的各種金融去槓桿禁令固然對A股調整起到了一定誘發作用,但不是關鍵原因。當前A股市場低迷不振的最重要問題,還在於投資者信心不穩定,對A股市場制度建設缺失及監管不到位仍存較大擔憂心理。
故此,恰恰相反的是,金融監管當局向投資者傳遞出的不應該是「溫和去槓桿」的政策信號以安撫市場,而應更果斷地釋放出不斷強化監管和完善法規的堅定信號,用嚴監管處置風險和完善法規預防風險「雙管齊下」手段達到遏制新風險發生的目的。
從當前看,嚴監管和完善法治能對A股起到兩方面療效作用:一方面,持續嚴厲處罰局勢,用天價罰單彰顯監管層嚴管市場的決心,對證券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產生正面影響,使參與A股市場運作的各類主體如上市公司、證券公司等始終保持警覺和敬畏之心,安分守己,把「莫違法,違法必被查、必被罰,違法的代價會很慘重」作為經營運作座右銘,時刻牢記在心,做市場規範運行的跟隨者。
藉此優化A股市場生態,迫使部分投機炒作資金被迫退出市場,加大A股市場犯罪成本,讓市場違法者付出慘重代價,甚至被罰到傾家蕩產,最終增強廣大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心,推動A股投資回歸業績和基本面。
此外,在用重典下猛藥治市的同時,加快推進法規建設,消除法規滯後,彌補監管漏洞。目前,及時修訂《證券法》和《刑法》,將有關禁止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如單獨或合謀拉抬股價、串通買賣、自買自賣等納入法治軌道,以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來界定和量刑,並對操縱行為人的認定、操縱手段的認定、違法所得的認定等進行準確定性;並對跨市場、跨品種交易操縱行為及渲染、軋空等市場操縱行為進行準確描述和定性,徹底堵塞犯罪漏洞。
同時,考慮根據資本市場發展現狀,補充和完善內地市場操縱認定類型,並謹慎定義市場操縱行為,把具體解釋的權力交與證監會,以應對新型市場操縱手段的出現和氾濫。
另一方面,當局盡快出台市場操縱民事賠償司法解釋,對市場操縱的賠償義務主體、訴訟方式、賠償對象、投資者損失認定進行規定,以完善投資者保護,增強對投資者的賠償保護能力,消除廣大投資者後顧之憂。
筆者有理由相信,通過嚴厲監管和完善法規雙管齊下的手段,A股市場治理不好是不可能的,A股市場的信心不全面提振更加是不可能的。
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莫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