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公司交易估值 證監提醒各方責任

證監會昨日就企業交易估值,分別向針對董事、財務顧問及估值師,發出指引、通函及聲明,提醒其責任所在。

不合理作價損股東權益

證監會表示,關注到部分上市公司以不合理的高價收購資產或以被大幅低估的價值出售資產的情況,股東權益或因而被損害。指引提醒董事作為上市公司資產的監護人,要確保妥善考慮及查證收購目標的狀況。

警告董事找擋箭牌無用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當有情況顯示股東因董事失責而蒙受損失時,證監會會設法採取行動。他又指,董事有責任盡責地判斷包括代價在內的交易條款是否公平及合理,且不能利用估值師或財務顧問作為擋箭牌,以逃避承擔責任。

證監會提醒財務顧問,若獲上市公司委任就企業交易的估值提供意見,就須遵從《企業融資顧問操守準則》所有適用規定。他們須對任何估值的預測、假設、保留意見及方法自行作出評估,並作合理性審查,如果任何預測或假設看來不切實際,就應告知董事。

至於估值師,證監會指不應在明知的情況下或罔顧後果地接納任何不合理及不中肯假設,若估值報告內載有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估值師或須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