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十八日討論上市監管架構改革諮詢的進度報告,根據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00388)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共收到超過8,500份意見書,其中來自個別人士的回應已超過8,000份,佔94%。大量個別人士更提交了「範本式」意見書,他們絕大多數都反對建議。
其他反對意見還包括來自上市公司、本地經紀行、律師事務所、智庫組織等。不過,投資經理、會計師事務所及學術界就普遍支持。
證監會及港交所指,這項高層次分析仍處初步階段,有待雙方深入研究及正式討論。因此,文件所載的回應初步摘要,仍有待進一步修改及討論,現階段未作任何結論,將於適當時候發表諮詢總結,及決定未來路向。
上市改革於去年六月諮詢,其中建議成立上市政策委員會(LPC)及上市監管委員會(LRC),引起市場極大爭議。不同的持份者提交超過8,500份意見書,來自個別人士的回應超過8,000份,大部分回應的個別人士均沒有在意見書內作出詳細說明或提出詳盡意見。
為方便進行分析,有關方面將回應書分為10個類別。表示反對的有5個類別,分別為上市公司、本地經紀行、律師事務所、立法會議員/政黨/智庫組織、及個別人士。
其中上市公司類別,包括商會、業界組織等,絕大部分均反對,理據包括建議的架構與現行的三層監管制度不一致,令證監會在不受制衡下,獲得前線及後線的監管權力。
而大部分作出回應的律師事務所亦反對,原因包括建議不能改善上市公司的質素或提升上市程序的效率;將個案轉介予LRC或會延長新股的審核程序。絕大部分的本地經紀行亦反對,他們對出現過度監管的風險、市場發展減慢等表示關注。立法會議員/政黨/智庫組織類別,大部分回應者也反對,理據包括現行制度行之有效及上市委員會將被投閒置散等。
不過,也有3個類別對建議表示支持,包括投資經理、學術界及會計師事務所。絕大部分已回應的投資經理支持,理由包括香港市場質素下降問題受到關注,現行機制已無法迎合市場需要,故急需制定更全面及協調的監管架構。會計師事務所普遍支持,並提出多項改進建議,如擴大LPC及LRC的成員組合,以及就哪種類型個案須轉介至LRC提供更詳盡指引。
學術界回應者大部分表支持,認為能減輕港交所同時作為監管機構及上市公司的潛在利益衝突。但也有回應者就多個法律問題提出意見,包括成立新委員會與目前規管上市監管的法定制度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