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口港地位難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規定,只有在中國註冊、獲准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旗的貨輪才可在內地港口之間進行海上運輸,例如外國貨船從上海裝載貨櫃箱,不可於深圳卸貨;在一國兩制下,本港不受上述法例所約束,外國貨輪可以從內地港口運載貨物至香港,再轉運至內地港口。故此,內地沿海運輸權有利鞏固香港作為轉口港的地位,以一五年本港貨櫃吞吐量為例,當中有七成屬轉口,而其中五成是轉到內地。
不過,自一三年上海推出自由貿易區試驗區,放寬沿海運輸權,目前如長三角地區的青島、寧波、珠三角區的廣州及南沙等地亦相繼申請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