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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私銀遭罰6億 提覆核

證監會早前就滙豐私人銀行(瑞士)作出紀律處分,因於○三至○八年期間,在雷曼兄弟相關結構性產品採取的內部監控措施及銷售手法不恰當。證監會擬向滙豐私人銀行罰款6.05億元,以及吊銷第四類牌照。滙豐提出覆核申請,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以滙豐代表律師身份,質疑部分投訴的可受性。

梁定邦:處分過重

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昨展開首日聆訊,據呈交法庭的文件,證監會提出對滙豐私人銀行罰款6.05億元,以及吊銷第四類牌照。梁定邦在聆訊中指出,證監會的處分決定過重,認為私人銀行客戶較零售銀行客戶能承受更高的風險,案件中涉及的只屬普通類型產品。

梁定邦並稱,滙豐在銷售過程中,絕對有跟足指示向客戶披露風險,而且其中一種涉案產品「股票掛鈎票據(ELN)」,客戶有權隨時取消合約。他又質疑部分投訴的可受性,例如有客戶投訴不知產品是來自雷曼兄弟,但事實是簽署的確認文件上已有相關顯示。

滙豐發言人表示,滙豐已就證監會的調查結果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提出覆核申請,鑑於案件仍在審理,未能作出進一步評論。審裁處將於本周及下周進行繼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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