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論縱橫:同股不同權莫強求

港交所(00388)上市委員會日前正式宣布,擱置起草不同投票權架構建議草案的工作,短期內不會再就同股不同權進行探討,暗示已經放棄堅持了約兩年時間的爭取。港交所之所以作出這樣的決定,顯然與香港證監會對同股不同權操作的反對意見有關。

當然,港交所關於同股不同權諮詢工作的開啟與阿里巴巴有着很大的關係。早在一三年下半年,阿里巴巴方面曾就赴港上市問題與港交所有過溝通,但終因阿里特殊的股權結構及對合夥人制度的堅持,最終遺憾地與港交所擦肩而過。

港交所於去年八月推出同股不同權概念文件,向市場諮詢意見,第一輪諮詢時間為期三個月。在此基礎上,港交所於今年六月發布了針對同股不同權第一輪諮詢的總結。正是在第一輪諮詢總結面世的背景下,香港證監會於六月二十五日發表聲明,「基於公眾利益」,香港證監會董事局「一致決定不支持同股不同權方案」,於是這就有了港交所決定的出台。

權益保障未完善

港交所擱置同股不同權的諮詢工作無疑是正確的。畢竟目前的香港股市並不具備接納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條件。與美國股市相比,香港股市要相形見絀許多。美國市場的嚴刑峻法,美國股市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都是香港股市所難以比肩的。

最明顯一點是,美股有集體訴訟來保護投資者權益,港股就沒有,集體訴訟才是保護投資者權益最有效手段。

這對於A股市場,也有啟示作用。因為目前的A股市場同樣面臨着接納同股不同權公司,或特殊股權結構公司的上市問題。隨着阿里赴美上市,A股市場同樣掀起波瀾。與港交所向社會諮詢的做法不同,A股市場更多體現的是長官意志,在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問題上,同樣也是長官說了算。

比如,隨着阿里的赴美上市,A股市場為了能夠留住這些互聯網企業,不僅降低互聯網企業上市的門檻,允許相關企業在虧損的情況下上市(目前A股不接納虧損企業上市),而且還要採取措施,讓包括同股不同權在內的有着特殊股權結構的企業A股上市。為此,上交所甚至還將推出戰略新興板,為特殊股權結構公司的上市創造條件。

也正因如此,港交所擱置同股不同權諮詢的做法,對A股來說更有啟示意義。畢竟與香港市場相比,A股更加不成熟,監管水平更低,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形同虛設,集體訴訟制度千呼萬喚不出來。因此,A股更應要擱置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準備工作,不應在損害投資者權益的路上愈走愈遠。

獨立財經評論員 皮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