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至德學校申改住宅

黃大仙東隆道9號前至德公立學校,申請由政府地改劃住宅用途,興建1幢33層高商住樓,另設地庫,住宅樓面約16.2萬方呎,提供236伙,另有約3.24萬方呎樓面作零售及安老院用途,申請人為吳成達祖司理。另兆安李太尖沙咀加連威老道54至56號,申請放寬地積比率至12.56倍,興建1幢25層高酒店,提供98間客房,總樓面約3.52萬方呎,較獲批方案增約4.8%。

美聯工商舖(00459)旗下美聯物業(工商舖)早前興訟向無完成工廈單位交易的業主申索15.6萬元違約賠償,但高院昨天駁回申索之餘,更指涉案代理曾誤導該業主,反判美聯物業(工商舖)須賠償173萬元。

案中業主NCF(HK)Ltd.一一年十月,先以737萬元出售駱駝漆大廈一單位,但美聯一方代理誤導它,令它以為交易可賠訂了事,並非「必買必賣」,於是再以782萬元將物業轉手。新買家其後控告NCF無完成交易,該173萬賠償便是該案衍生的和解款及訴訟支出。

案件編號:HCA183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