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受影響下簽擔保
陳吟揮在案中辯稱受到「潮州男人」先夫的不當影響,才簽署案中擔保協議,所以她的擔保人責任可免除。原訴昨傳召處理案中貸款及擔保人協議的律師作證;陳吟揮稱眾所周知,她與丈夫皆不懂英文;但律師指「唔知佢哋唔識英文」,並指簽署協議前,已用中文向二人解釋文件。
林世榮○八年突去世,他任主席的上市公司金至尊目前已告清盤。早在○五年三月,林的私人公司在原訴開設孖展證券戶口,並以一批金至尊股份作抵押,林妻陳吟揮及林生前的得力助手金至尊前行政總裁伍綺媚,同時簽任擔保人。原訴早已取得針對林世榮及其公司的勝訴判決,伍綺媚亦與原訴和解。
案件編號:HCA199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