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礦前高層被控賄賂明春審

中國礦業(00340)前執行董事陸健及前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余藹琪被控賄賂一案,陸、余兩人昨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明年三月十八日開審。區院昨放寬陸、余的保釋條件,兩人雖不得就本案案情接觸控方證人,但與部分證人日常公務上接觸則獲豁免,該些證人分別在陸出任主席的公司任職僱員、執行董事及財務顧問。

中國礦業○八年十一月以1,500萬元,向合易投資出售經營臍帶血儲存業務。首被告陸健(42歲)被指在交易前向次被告余藹琪(41歲)提供150萬股中國礦業,作為處理上述交易的報酬,而該批股份當時市值約33萬元。另兩被告又被指串謀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會議紀錄,內容為被告在上述交易中並無利害關係。

案件編號︰DCCC85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