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消息透露,證監會擬擴大權力,容許證監會可因應與國際監管機構合作,有權將在證券罪行調查以外收集的資料,交予外國監管機構。證監會現正與財庫局及律政司商討盡快修改《證券及期貨條例》,目標是在今年十二月初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草案。
不過,有證券組織擔心會給予證監會太大酌情權,將券商及客戶資料交予外國監管機構,不能倉卒修例,必須進行全面公眾諮詢。立法會議員張華峰更表示,事件已引起本港業界不安,證監會不應「黑箱作業」。
消息透露,證監會上周與多個證券組織會面,提出有關建議,並要求業界在九月三十日前提交意見,換言之,「諮詢期」不足一周,同時證監會不打算進行公眾諮詢。
現時《證券及期貨條例》 賦予證監會權力與國際監管機構分享資料,惟僅限涉及罪行或違規調查的資料。證監會現時建議將有關權力擴大至超逾罪行調查的資料,換言之,並非涉及罪行調查,證監會也可因應國際監管機構要求,將本港券商資料、與客戶之間交易、公司營運情況等,提交海外監管機構。
消息透露,證監會的理據是在全球化下,跨境監管合作非常重要,修例是為防患未然,及早偵察違規行為,並且強調是在公眾利益前提下,才會將資料交予海外監管機構,又指英國、澳洲、新加坡等監管機構已有類似權力,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必須盡快修例。
不過,證券學會會長李細燕表示,國際合作及個人私隱同等重要,因此認為任何影響業界條例的轉變,應進行公眾諮詢。
證券業協會主席陳立德表示,修例對業界有深遠影響,現時證監會只提方向,沒有具體披露如何修例,以及在甚麼情況下會向海外提供資料,擔心給予證監會的酌情權太大,以及是否有足夠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