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港股沽空活動再度肆虐,加強監管沽空「刻不容緩」。昨日證監會公布,沽空申報規則將於六月十八日正式生效,但證監會向外公布合計淡倉量資料,則預期要在九月七日才實施。
根據沽空申報制度,若淡倉總額達上市公司已發行股本的百分之○點○二,或淡倉總額市值達到三千萬元(以較低者為準),需每周向證監會作出申報。淡倉申報制度只適用於恒生指數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的成分股,以及證監會指定的其他金融股。
證監會將於接獲淡倉報告的一周後公布每隻股票的合計淡倉量,若違反申報責任證監會可施加刑事制裁,最高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證監會昨日表示,市場參與者必須透過專門的網上系統進行沽空申報,系統將於六月十八日起投入服務。
為協助市場人士遵守有關規定,證監會已發表指引解釋沽空申報條文。自五月七日開始,證監會提供一個測試平台,讓市場參與者熟習網上申報系統及測試其本身的內部系統及程序。
證監會同時建議,由九月七日起公布合計淡倉量資料,但落實日期要視乎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