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 Money:曾破產者可借月薪五倍貸款 及時雨助建信用

對於「破產」一字,不少人都覺得是條永不翻身的路,坊間很多金融機構都不會向曾破產人士提供貸款,他們無法像一般人一樣申請信用卡或樓宇按揭,財富破產之外同時亦信用破產,究竟他們如何重新建立自己的「受信」?

及時雨信貸行政總裁黃漢強稱:「『受信』簡單來說,就是人哋信唔信你,信用卡就反映了別人對你的信任。」他表示,自從有破產法之後,在這個制度下曾申請破產的人士,就等於難以再獲信任。「但一個人破產之後是否就等於一世都破產?」

首三月破產令千八宗

現時不少銀行對曾經破產人士都拒於門外,樓按及信用卡不獲批,就算家中突然有財務需要都難以借錢周轉。但他稱:「就算犯事坐監,政府都鼓吹有更新的機會,但破產人士的破產令雖於四年後解除了,但他的『受信』仍然是沒有。」

在經濟惡劣下,個人破產數字急增,其中○九年破產管理署發出的破產令共逾1.6萬宗,近年數據雖見改善,但去年發出的破產令仍有近八千宗,年內首三月已有1,865宗。

黃漢強指出,破產並不代表破產者失去生產能力,他們仍可以透過工作等不同方法,重新建立自己的信用。他認為,財務機構或銀行可以從小面額的借貸開始,向曾破產人士提供周轉信用卡服務,由月入的一至兩倍開始,重新建立破產人的「受信度」。

查察借貸紀錄防壞帳

以及時雨信貸為例,他們能夠在破產人解除破產令六個月之後,提供最高相當於月薪五倍的貸款額,在一至三年內償還,一般都以破產者的債務償付比率來衡量每月償還的金額。

在壞帳風險控制上,及時雨會在個人信貸庫查察破產人在破產令解除後的借貸紀錄,亦會以他們能否準時償還小額債務為再貸款的部分準則。

他認為,在現行的金融體制下,其實忽略了這群勞動人口,大部分金融機構猶如對他們作出了信用上的「終身監禁」,但幫助這群人貸款周轉,其實是社會責任。「他們不一定是因為過度揮霍或借貸度日而自願申請破產,在金融海嘯時,股票大跌、失業或負資產等等都可能是他們破產的原因,所以我們不可以抹殺他們『更新』的機會。」

資料:營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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