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航(00753)日前公布,由於近期內地稅務法律規定變動,擬為個人名義持有的股東,代扣代繳20%的股息稅。有業內人士指出,現時H股,股民若透過經紀行或銀行持有,需付10%股息稅,若未來H股向持實物的股東收取20%的股息稅,不排除有股民不再持實物股票,轉由經紀行或銀行代持有,以迴避股息稅的增加。
深圳市地稅局官員接受查詢時表示,國家稅務總局在年初廢止了《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取得股票(股權)轉讓收益和股息所得稅收問題的通知》,亦即該通知中有關「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個人,從發行該B股或海外股的中國境內企業所取得的股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自今年一月四日起失效。
惟目前稅務主管部門,仍未頒布針對H股股息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正式文件,該官員指,國航為個人投資者暫時扣繳個稅,屬於過渡性質,在正式文件公布前,還不能確定是否需要對H股股息繳交個人所得稅,而且稅率是20%或將有所減免也仍是未知之數。
其他H股公司方面,富力地產(02777)董事長助理陳志濠表示,暫時未了解有關情況,並指該公司未來將會按照法規去執行。而包括中電信(00728)、中石化(00386)及多家中資銀行在內的多家大型國企,至今仍未如國航般表明會為個人名義持有的股東,代扣代繳20%的股息稅。
有H股公司的管理層指出,稅務條文變動早於今年一月已經作出,多家H股未見有相關變動,反映企業本身對稅法條文存在不同的理解,而即使國航的做法反映個人持股的股息稅收繳安排出現根本變動,但對於已經宣派及過戶的去年十二月底止末期股息,相信難起追溯作用。
有業內人士指,上市公司在派股息時,會指示過戶處代扣股息稅。現時H股,持實物的投資者不用付10%的股息稅,但若透過經紀行或銀行持有,即透過中央結算代理人名義持有,就需付10%股息稅。
若按照國航的做法,擬向持實物的個人投資者代扣20%的股息稅,稅率較10%為高,不排除持實物的股民會轉去由經紀行或銀行代持有,因為稅率減低,可抵銷在經紀行存倉的費用,又可隨時沽貨。
據了解,過戶處會向每家H股查詢稅務變動的安排。港交所(00388)發言人對有關事宜沒有評論。
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
代繳代扣10%股息稅
H股個人股東#
以往免徵股息稅,新例或可能代繳代扣20%股息稅
* 包括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
#有關稅例修訂仍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