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際證券交易市場之間頻繁的購併活動,無可置疑已給本地的港交所帶來了不小的壓力,但港交所縱然日後有需要作出購併活動,藉以增強競爭能力,但合併的對象也只適宜以內地市場為主,而非區域以外包括歐美等地區的市場。況且交易所之間的合併,在運作上面對重重技術困難,至今仍止於空喊口號,無一可以正式落實,成敗仍是未知之數,因此港交所是適宜以靜制動,隔岸觀火,靜觀其變。
近年國際主要交易市場面對的問題,除了由於金融海嘯引發的投資市場生態改變,最大的隱憂是隨着對沖基金活躍於市場,部分市場人士藉口為了更有利進行大手交易活動,不致驚動市場,影響交易價格,因而繞過了交易市場,建立了所謂的「黑池交易」(Dark Pool),並且逐漸蠶食了傳統交易市場的市佔份額。
以紐約泛歐交易所為例,其市佔率據說便由過去的逾80%,急劇下挫至近年的20%左右,據說主要便是受黑池交易、加上其他所謂的「Alternative Liquidity Pool」等影響所致。
紐約泛歐交易所與德交所商議合併,無疑可視為前者在面對不利形勢下的策略性反擊,因此也並非無的放矢,雖則交易所之間的合併仍存在頗多困難,但這大概已不是紐約泛歐交易所考慮的重點所在了。
談到黑池交易,其實這基金大戶的玩意,也不但止影響紐交所,而是逐漸在蠶食其他交易市場的市佔份額,個別受影響程度,只視乎各不同市場規管機構的取態,是否縱容這類有違公平交易原則以及缺乏透明度的買賣形式,抑或作出規範甚至禁止這類買賣的操作而定。
基金大戶支持黑池交易,其所持的交易價格免受公開市場影響的理據,在有心人看來雖屬歪理,但各主要市場的規管當局,為了避免失去國際投資基金的眷顧,削弱競爭力,大多會半推半就,允許黑池交易的存在。例如本港證監會便已允許個別投資銀行進行黑池交易,條件是交易後必須馬上報備交易所上板,算是保留一點兒的透明度。
至於星交所更乾脆與營運商合作,直接參與黑池交易的活動,反映有關形式的交易活動來勢洶洶,是想阻也阻不了。
事實上,所謂避免大手交易價格受到影響,而必須透過黑池交易操作的理據,說穿了是大戶或進行黑池交易的金融機構企圖由明轉暗,以操控買賣結果的一項伎倆。
透過黑池交易進行買賣,由於缺乏透明度,客戶無法知悉交易是否已獲公平處理,這樣的交易方式,乃與投資市場極為強調的高透明度理念背道而馳,放縱該類交易的進行,我個人認為實乃監管上的一大倒退。
(作者為持牌註冊人士,本文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作者所屬任何機構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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