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迅通信(00989)前主席侯東迎及前行政總裁李斌,○九年被區域法院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兩人被判監四年。他們不服定罪,把案帶往終審法院,終院昨裁定二人上訴得直,把串謀詐騙定罪撤銷,代之裁定二人四項盜竊罪成,刑期不變,二人若對刑期有意見或希望求情,終院准二人在廿一日內以書面形式遞交處理。
侯、李原被控在○○年至○五年串謀以虛假顧問合約,騙取潤迅附屬顧問費。對於原審法官未有根據控方案情作出裁決,終審庭認為原審法官的做法對兩被告不利,令他們未能獲得一個公平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