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期一般為4年,但若在期內完成清還所有債務便可縮短,而破產管理亦有權將破產期延長。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破產期內債務人必須如實申報收入,包括中彩票、接獲遺產而令資產增加等,並有責任在破產期內還款。管理官將扣除債務人生活上的必須開支,再按比例分配還款額。
至於破產期內有甚麼限制,陸偉雄說:「好多人以為唔可以買樓、買車等,但其實未必,要視乎債務人申報中是否有工作需要,或其他必要性條件下進行,例如供樓、搵食車、水費、電費都係需要嘅開支。」過往亦有不少圈中人曾破產,包括狄娜、鍾鎮濤、廖偉雄、陳慧珊丈夫兼經理人鍾家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