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咩斗零都唔要?

圈中不少藝人與另一半因了解而分開,離婚時女方卻未有要求贍養費,寧願自力更生,從此各不拖欠。

石貞善&吳建豪

台灣藝人吳建豪2013年迎娶年輕4歲的新加坡棕櫚油百億千金石貞善,惜婚後翌年已傳婚變,二人更不時隔空罵戰。直到2018年正式簽字離婚,5年婚姻畫上句號。據知,家境富裕的石貞善未有要求男方付任何贍養費,自此各不相干,各行各路。

黃心美&台男

藝人黃心美2015年與台灣丈夫Thomas離婚,結束4年半的婚姻。離婚時律師曾表示替她爭取贍養費,但個性硬淨的她最後沒有作出這項要求,因認為不可以靠男人的一分一毫,指金錢是彌補不到離婚所帶來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