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共有三段婚姻,首任妻子是被喻為清純玉女的戴良純,其情路坎坷兼屢涉官非。戴良純於1980年從台灣來港發展,83年與劉永合作電影《青春1000日》相戀並結婚,有指婚後劉永性格大變發生家暴,戴良純返台灣投靠家人,劉永懷疑有人「出軌」,飛到台灣用刀和叉子刺傷太太令其臉部毀容。被控傷人罪的劉永求饒並同意以600萬元台幣(約154萬港元)和解,更被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惟上訴前他潛逃返港,因港、台兩地沒有引渡條例,避過受法律制裁,而通緝令只有十年,故2011年劉永可到台灣出席金馬獎;另有指戴良純曾表示劉永只賠了10萬元台幣(約2萬5千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