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律師林作昨日到新城受訪時透露,現時忙於3月底的舞台劇排練,坦言視今次演出是成名之作:「不成功便成仁!如果唔得就要解甲歸田,返去做正職。(做番大律師?)係成家立業。(你有女友咩?)我有段長時間唔去公開我嘅感情狀況!(阿媽想你成家立業多過成名?)唔知,我哋冇乜交流,我得閒有Send啲靚女相畀佢,有新女亦有舊嘅,等佢以為翻撻!(有麥明詩?)我冇講任何人,總之佢流晒口水。」問到是否轉玩地下情?林作又有一番理論:「唔公開爽好多!我要保持浪子形象,我鍾意傳統大明星嘅做法,要玩神秘,太親民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