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道歉及回覆 李泳漢決告雜誌

李泳漢早前遭《FACE》偷拍並被指有易服癖,昨日接受電話訪問時直指已去信有關雜誌,但至今仍未得到任何回覆及道歉,經同律師商量後,決定控告有關雜誌,最快於本周內有消息,他說:「我會咬住佢唔放,呢件事對於我就好似臉上嘅一條疤,永遠不能磨滅。我仲搵緊適合嘅代表律師同研究緊個程序,到時告上法庭,除咗要求道歉聲明外,仲希望佢哋可以同我做澄清專訪,你哋知唔知連馬來西亞嘅fans都問我係咪易服癖?難得今次咁多藝人同一時間受傷害,我好想借呢個機會,勸喻各位藝人唔應該再沉默,亦想借今次件事鼓勵所有藝人站起來,爭取番應有嘅尊嚴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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