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一傑認兩罪保釋候判

藝人蔡一傑於上月初因醉駕發生意外,被落案控以醉酒駕駛及不小心駕駛兩罪。該案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於庭上認罪,但法官認為案情較嚴重,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廿四日判刑,續以五千元保釋候判。

蔡一傑於上月一日早上七時許,駕駛其黑色跑車駛至沙宣道近八號對開時,突然失控剷上行人路撞毀鐵欄、郵筒及消防水龍頭,再衝行約二百米始停下。雖然蔡一傑手臂受傷,但拒絕送院,警方到場後為蔡一傑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其100毫升內呼氣含82微克酒精,超過22微克的法定上限,之後再到警署「吹大機」時讀數仍達66微克酒精,蔡一傑被落案控以醉酒駕駛及不小心駕駛兩罪。

阿智與妻陪出庭

昨日早上九時廿五分,蔡一傑在胞兄蔡一智及太太、助手和律師陪同下,乘坐七人車抵達法院,身穿黑色筆挺西裝的蔡一傑在庭上肅穆而立,身旁有一名翻譯人員為其翻譯。法官在庭上十分關注蔡一傑為何在撞到郵箱後未有停車,更繼續駕駛二百米。其代表律師王正宇表示蔡一傑只是踩錯油門,強調沒有證據指被告蓄意不停車,求情時指出蔡一傑有逾廿三年駕駛經驗,過往紀錄良好,從未發生意外,而且熱心公益事務,並言蔡一傑因剛換新車,操控不熟才會出事。

問心情笑答有心

蔡一傑於庭上承認兩項控罪,但法官指案情較一般醉駕案嚴重,下令先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廿四日判刑,期間繼續以五千元保釋候判。蔡一傑和律師等人離開法庭後,於法院內逗留近一小時才保釋離開,他步出法院時被問到心情時帶笑回應:「有心!」然後便跟胞兄蔡一智及其太太乘車離開。

文:音樂組

案件編號:ESCC 243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