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深圳一名蔡姓男子近日在24小時內,兩次到知名火鍋店海底撈用餐時,將自備的曱甴放入鍋內,向店方索償並獲得1,800元(人民幣‧下同,約2,216港元)賠償。工作人員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畫面發現異常報案。蔡男因涉敲詐勒索被警方行政拘留。
片中蔡男一手拿着手機,一手用湯勺攪拌火鍋中的食物,將曱甴藏在手機下,再偷偷地放在桌上,又趁放生菜的遮擋下,迅速將曱甴扔入火鍋內。他兩次以吃到曱甴為由,分別向店方索賠1,000元和800元(約1,231和945港元)。
警方從閉路電視畫面發現,一隻黑色的物體從蔡男的左手跌落,再推入火鍋湯底內。警方表示,他為免支付飯錢,並向店方索賠錢財,在用餐時丟進異物,已被行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