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法院判蜆殼減碳排45%

【本報綜合報道】荷蘭海牙地方法院周三下令,油企巨頭荷蘭蜆殼公司須通過公司政策,在2030年前將碳排放量從2019年水平減少45%,適用於旗下公司、供應商及客戶。針對污染環境的跨國集團,今次裁決或成類似案件的先例。蜆殼對裁決感失望,將提出上訴。

法院裁定,蜆殼有義務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但公司目前的減排計劃不夠具體。蜆殼強調已在低碳能源領域投資了數十億美元,包括電動汽車充電、氫、可再生能源和生物燃料,希望擴大新能源業務,在2050年前成為一家零排放的能源公司。

今次訴訟由綠色和平等7個環境和人權組織、超過1.7萬名荷蘭公民組成的團體在2018年發起,要求法院下令蜆殼按《巴黎氣候協定》設定的全球目標減排,在2030年前減少排放量45%。有份提訟的荷蘭地球之友歡迎裁決結果,認為是法院首次勒令一個主要污染者必須減少碳排放量,是歷史性裁決,將改變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