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濫權受賄 福建貪官張志南候判

【本報綜合報道】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福建省省委前常委、前副省長張志南涉受賄及濫用職權一案。張志南當庭自述表示認罪悔罪,法院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鄭州常委遭舉報受查

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張志南在1996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福建省發改委主任、省政府副省長和省委常委等職務便利,協助他人獲得用地審批、獲取補助及銀行貸款,從中收受折合3,43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137萬港元)賄款。他更在2007年至2017年間,造成審批項目損失共計1.48億元(約1.78億港元)資金;檢察院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而在河南,鄭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于東輝,上月被河南鄭州隆慶祥服飾公司負責人姜書敏,拍片實名舉報他索賄500萬元(約600萬港元)。中紀委周四通報,于東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受查。

另外,雲南國企昆明鋼鐵控股有限公司的黨委書記、董事長杜陸軍及副總經理和智君,上月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案件牽涉31人。雲南省紀委監委周三表示,企業的黨委常委、副總經理董瑞章已主動投案,另有25名管理人員主動協助紀委監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