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名來自雲南的年輕女子於浙江杭州跳河輕生,幸被及時救起,其遭遇可謂坎坷,早年因父母離異而需獨力養活3名年幼弟妹,10幾歲就外出打工賺錢,吃了多少苦可想而知,結果仍因不堪壓力尋死,情況令人唏噓。更不堪的是,此女過往已多次尋死,手腕上因割脈自殺留下無數疤痕,想必每次都未能成功惹起各方關注,否則困難早應解決;只是生於這個社會,苦命之人非得這麽幹,才有機會引發關注?各種社會救助機制為何一再失靈?
問題首先在於,父母離異,一眾子女怎就成了沒人養的孤兒?不論從倫理道德還是人性角度來說,都不該出現這樣的結果,可偏偏就是出現了,做父母的何以如此狠心,還是他們自己也無力養活自己?問題是,國家表示已經全面消滅貧窮,人人不愁吃穿,又當如何解釋?況且就算父母不想養,還有法律管着,此舉至少已構成虐待子女犯罪,執法機關勢需積極履職,此外還有民政、社福等救助機構,都應及時出手援助才是,卻都集體缺位。
這不禁讓人想起早前貴州銅仁那位貧病交加而亡的24歲女大學生吳花燕,為了存錢照顧患病弟弟,自己每天只吃辣椒拌白飯,日均伙食費只得兩元,以致餓成皮包骨;說是扶貧路上一個都不能掉隊,可是吳花燕掉隊多少年,誰又曾發現?而像這樣的苦命兒女還有多少?有些苦難遭遇恐怕永遠也不會被發現,包括今次事件,據指發生於上月23日,當時好像也沒見如何報道,蓋因近日內地一齣相關題材電影之熱映,才被媒體曝光出來,進而引發各界共鳴,否則其辛酸遭遇又有幾人知曉?
獲救之後怎麼辦,更是問題關鍵,若然實際困難不解決,救了也是白救,難保其下次不會再尋死,況且做姊姊的一死了之又能如何,撇下3個年幼弟妹沒人養活,豈不更慘?包括吳花燕的患病弟弟如今過得怎麼樣,是否得到妥善治療及生活救助,當局都應適時作些公開交代,以更好地警醒各方積極作為,多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適切幫助,設法鞏固好脫貧攻堅成果,盡可能地別再人為製造悲劇,須知這種悲劇一宗也嫌多。
用當局自己的話說,脫貧攻堅已經取得全面勝利,並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但相關政策體系、制度體系及工作體系是否真的已十分完備,呈現上下貫通、目標明確、執行力強等效果,顯然值得斟酌,至少上述種種悲劇的出現就很能說明問題。再如關於脫貧標準之爭議,以及如何進一步鞏固脫貧成果,持續增加民眾收入,確保不再出現因貧輟學或因病返貧等問題,都需切實面對;日前河北唐山再有司機因無力繳付2,000元罰款而仰藥自殺,又說明甚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