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孫小果獄警囚3年

雲南昆明黑社會組織首腦孫小果曾因強姦罪判死刑,獲多名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減刑,經省高級人民法院去年重審後判死,今年2月伏法。最高檢網站前日公布其中一宗保護傘案件的細節,一名前獄警受賄6,000元(人民幣‧下同,約7,190港元),協助孫男買他人的發明,去申請國家專利然後獲減刑等。涉案前獄警涉徇私舞弊罪,判囚3年。

最高檢發布的起訴書顯示,該名前獄警周忠平,2003年12月至2012年12月在孫男所在的省一監七監區工作,期間多次違規幫孫男攜帶和傳遞物品,給予特別關照。孫男的父母安排兒子申請國家專利以獲得減刑,要求周為孫男的所謂「發明專利」,傳遞圖紙、發明物品模型、為孫發虛假證明,並轉達孫申請專利的意願。

周男受賄後全部按孫的父母意思照辦,令孫因所謂的「發明」,獲得重大立功表現。孫小果在周男連串協助下,最終因這項「立功表現」,獲法院減刑兩年8個月。他刑滿出獄後,周男更多次收受其禮品、禮金和宴請等。

提供賭博場所服務

雲南大理州洱源縣人民法院早前已對周公開宣判。起訴書另顯示,周曾因「為賭博提供條件」,即提供賭博場所、賭具、賭博服務(免費提供茶水、餐飲、陪賭人員等)等,被昆明警方罰款500元(約600港元);孫小果案件東窗事發後,周男於去年5月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月被檢方批捕。

據此前報道指,孫小果曾犯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等罪,在1998年2月18日,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孫男隨後獲改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安排到省一監收監,其後多次獲得減刑,提早出獄,直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去年重審後,數罪併罰而決定執行死刑。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