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賣帳戶 供境外洗錢8300萬

【本報綜合報道】山西晉城警方近日搗破一個向境內外販賣銀行公私帳戶、提供洗錢渠道的犯罪組織,逮捕6人。該組織以他人名義,註冊40多間公司,為境內外洗錢組織提供對公帳戶,涉案逾7,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8,362萬港元)。

警方今年9月曾接報稱,轄區內有組織為境內外洗錢組織提供對公帳戶,調查後認為陳×川有可疑。陳男在北京工作時,接觸相關業務後,獲利3萬元(約3.6萬港元)。隨後他返回晉城市,找到馮某等多名人員,通過網絡和物流寄遞方式,以每個對公帳戶售3,000至一萬元(約3,500至1.1萬港元)等價格予其他組織。

陳男被捕後,警方循線調查,在甘肅天水、福建等地逮捕多名涉案人員,他們涉嫌幫助訊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