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命的獨立專家日前提交報告時指出,國際社會在強迫失蹤問題上「不應保持中立」,呼籲各國加強合作,及時調查和起訴犯事者。強迫失蹤是指秘密警察逮捕、羈押、綁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強行剝奪自由的行為,致使失蹤者不能得到法律保障。(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