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赴緬甸打工逼帶毒主犯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就一宗黑社會組織走私毒品案一審宣判,該黑社會組織誘騙他人到緬甸打工,然後逼受害人以人體藏毒方式走私毒品。案中主犯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查明,二○一七年七月起,首被告白友日招募同案被告陳東海等人,先後到緬甸建立多個據點,然後在網上誘騙求職者到當地。求職者抵達後遭暴力毆打、威脅、禁錮等,被迫以人體藏毒方式走私毒品,涉及七十至八十人。

同時,白友日安排手下在四川、雲南等地建立排毒點,接應走私毒品然後交給下線。約一年內,該組織逐漸形成了從緬甸邊境至雲南、四川等地的走私、販賣毒品犯罪通道,非法獲利數百萬元人民幣,有受害人更在排毒過程中因毒品包裝破裂以致死亡。

兩骨幹成員囚終身

法院認為白友日等九名被告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走私、販賣毒品等罪,除了白被判死刑,該組織兩名骨幹成員陳東海、曹亮則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六名組織成員亦被分別判處三年半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並判罰款或沒收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