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兒殺女童免刑責 父母判賠款144萬

遼寧大連一名十三歲蔡姓少年,去年因姦不遂殺害一名十歲王姓女童後,卻因未滿十四歲免於刑責,僅遭警方收容教養三年。王的母親事後向蔡男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案件昨日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處蔡的父母須向王的家人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約一百二十八萬元人民幣(約一百四十四萬港元)。

案發於去年十月二十日,蔡男試圖強姦王女不果,竟將其殘忍殺害,事後更清理犯案現場,表現出其成熟心智,惟從刑法角度而言,蔡因未滿十四歲而免於刑責。王的父母無法接受現實,今年一月提起民事訴訟,並表明如條件成熟,不會放棄刑事訴訟追懲蔡男的可能,並希望查明蔡的父母是否曾存在案發後的包庇行為。

兇手一家俱缺席庭審

由於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案件,惟今年五月九日開庭時,蔡男不但沒出庭應訊,其父母同樣缺席,甚至連代理人也沒委託,法庭只好對案件進行缺席審理。

法院經審訊後,最終判原告勝訴,判處蔡的父母在判決生效日起十天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王的家人公開賠禮道歉,且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核;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則判處蔡的父母在判決生效日起十天內,賠償原告約一百二十八萬元人民幣。王的代表律師此前透露,賠償項目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和誤工費等。

此外,蔡男形象在旁人眼中一向不佳,至少有三名住在他家附近的女子,表示曾遭到對方不同程度的尾隨和騷擾,但未產生實際傷害。一名與蔡男關係要好的同學則透露,蔡男性格沉默怪異,和他並肩而行時,更發覺他經常注意路邊女生,且其在班級中也不受歡迎,偶爾會騷擾女同學。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