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造成七百多人死傷的江蘇省鹽城響水縣天嘉宜化工廠爆炸事故所涉連串刑事案件,近日進行一審開庭審理。該事故涉及二十二件刑事案件和五十三名被告人。被告當中有十五名國家機關公職人員,他們分別被控受賄及玩忽職守罪,所有案件將擇期宣判。
案件上周三至上周五在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及下轄七個基層法院審理,案情指去年三月二十一日,位於鹽城市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公司發生重大爆炸,造成七十八人死亡、七十六人重傷,六百四十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達十九億八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二十二億四千萬港元)。另外,有五家環評機構在天嘉宜公司相關環評工作中,作出與實際情況不符、嚴重失實的內容而被當局查處。
控方指出,被告單位江蘇倪家巷集團與天嘉宜公司被控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兩家公司直接負責項目的主管人員以及幫助非法儲存危險物質人員共十名被告,均以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天嘉宜公司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五名負責人被控以污染環境罪。
此外,天嘉宜公司主管張勤岳因協助公司得到不正當利益而行賄公職人員,被控以單位行賄罪。另有六個被告單位和二十二名被告人分別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大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現正等待法庭擇日宣判。